網貸公司高息罰合法嗎?

一、罰息制度

網貸公司高息罰合法嗎?

(一)全額還款

如果全額還款,每天萬分之五的利息

(二)分期還款

如果分期還款,除了交未還利息之外,還要交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5%的滯納金。

二、高息罰合法嗎

網貸的催款手段大都不合法,但其遊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若沒有造成嚴重後果起訴對方很難。利息問題需要看合同,受法律保護的民間借貸利息是月息2%,也就是年息24%,超過這個利率你可以不還。

(一)沒有約定利息,不能要求支付

針對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或約定不明的情形,相關規定指出: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期內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自然人之間借貸對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除自然人之間借貸的外,借貸雙方對借貸利息約定不明,出借人主張利息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民間借貸合同的內容,並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

(二)約定利息過高,無法得到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對利率劃出了“兩線三區”。“兩線”爲:年利率24%以下和年利率在36%以上。“三區”爲:年利率在24%以下的,屬於“司法保護區”,法院可以認定其有效;年利率在36%以上的,屬於“無效區”,法院應當認定爲無效;年利率在24%至36%之間的,屬於“自然債務區”,借款人有權拒絕給付,出借人不能獲得勝訴權和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借款人自願給付,則給付有效,事後不得要求返還。

(三)本金扣除利息,只能據實認定

雖然在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載明的借款金額,一般應當認定爲本金,但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只能將實際出借的金額認定爲本金。

(四)利息計算複利,應當區別對待

關於計算複利問題,相關規定指出:借貸雙方對前期借款本息結算後將利息計入後期借款本金並重新出具債權憑證,如果前期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債權憑證載明的金額可認定爲後期借款本金。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24%,當事人主張超過部分的利息不能計入後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款人在借款期間屆滿後應當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過最初借款本金與以最初借款本金爲基數,以年利率24%計算的整個借款期間的利息之和。

(五)多種情形並存,不得超過限額

當事人在借貸時,往往會同時約定借款人逾期支付本息,必須支付違約金、滯納金、罰款等等。這些約定究竟是否有效呢?相關司法解釋,已經作出了明確答覆:“出借人與借款人既約定了逾期利率,又約定了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出借人可以選擇主張逾期利息、違約金或者其他費用,也可以一併主張,但總計超過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綜上可知,對於雙方約定了利息的,只要不超過年利率24%,就是合法的,但超過部分,法院不予支援。因此,本站在此提醒廣大借款人,當年利率超過24%時,超過部分可以不還,如果出借人強制要求,則可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