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銷前的債權咋處理

公司註銷前的債權咋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註銷前,債權按以下方式處理:
1、公司註銷前,成立清算組,並遞交清算報告,公司的債權債務是在清算時處理。
2、註銷後基本不涉及債權債務問題。
3、清算公司制訂清算方案,瞭解公司具體的債權和債務,向股東分配公司剩餘財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