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需要根據案情來看。如果是合夥人退出前籤的借條,而借條與公司利益和公司發展相關,徵得了其他合夥人的意見,那麼借條就有效。一般借條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應用中文繁體字書寫。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爲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也應寫明。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十八條合夥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二)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三)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四)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六)合夥事務的執行;(七)入夥與退夥;(八)爭議解決辦法;(九)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十)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