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吊銷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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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吊銷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在如今的經濟社會中,有公司成立開張,也有倒閉的,一個公司的運營變得很重要,出現問題要合法解決,公司經營管理不善出現被註銷的情況就容易使得員工利益受到侵害,公司吊銷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本站的小編根據相關規定做了一些分析。

公司吊銷後債權債務如何處理? 

公司依法定程序進行,要成立清算組進行公告清理債權債務,如果經公告,在45天內,債權人沒有申請債權視爲自動放棄。如果沒有公告,沒有進行清算,由股東來承擔法律責任。

可以查工商檔案,檔案中應該有該單位債權債務承受人,否則工商部門不會覈准註銷的。可以要求債權債務承受人承擔責任。

關於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和吊銷營業執照後,如何確定訴訟主體的問題

(一)企業法人歇業、被撤銷或吊銷營業執照,在其辦理註銷登記前,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依然存在,應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已依法成立清算組織的,可以清算組織名義參加訴訟。是否追加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參加訴訟,屬當事人意思自治範圍,當事人不請求追加的,一般不要主動追加。因無企業法人清算組織或因人員下落不明無法到庭訴訟的,可公告送達或者直接送達給清算義務人。原告只起訴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的,要區分情況:要求其履行清算義務的,法院可不必追加企業法人;要求其清償企業的債務的,如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可逕行判令企業主管部門、開辦單位、股東或者出資人承擔清償責任,而不必追加企業;如企業具備法人資格,僅存在投資瑕疵的,應追加企業爲共同被告。

(二)清算義務人應按照主管或投資關係確定:非公司制的國有企業法人的清算義務人爲其上級主管部門,非公司制的集體企業法人爲其主管部門或開辦單位,法人型聯營企業爲其聯營各方,中外合資企業法人爲合資各方,外商獨資企業法人爲其投資主體,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爲其全體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義務人爲其控股股東。

(三)企業法人已辦理註銷登記,其法人資格及相應的訴訟主體資格消滅,因未清算的遺留債權債務發生糾紛的,應以清算義務人爲當事人。

《公司法》第180條的規定: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公司應當解散。公司股東應在公司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組,依法進行清算,清理債權債務,在清算期間,由清算組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透過申報債權參與清算分配,實現自己的債權。

企業法人未依法辦理年檢的,不影響其訴訟主體資格,可以自己名義起訴、應訴,除非其已被依法註銷。

公司原有財產會來清償債務等,公司的成立需要有流程,被吊銷了同樣需要經過一些程序,吊銷原因不同的,會出現不同的流程,股東有損害公司行爲需要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債務和補償員工利益,公司財務數量大清算過程會長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