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欠錢不還的時間要多久?

起訴欠錢不還的時間要多久?

一、起訴欠錢不還的時間要多久?

1、法院審理欠款不還糾紛後,一般會在三個月、或者是六個月之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2、到期不還起訴後撤訴要經過法院同意。

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二、借款人欠款不還起訴需要收集什麼證據?

借款人欠款不還起訴需要收集的證據包括收集借過錢的證據、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等。

1、收集借過錢的證據

要提供當時把錢借給對方的證據,比如向對方轉賬的銀行憑條、如果以現金方式給的錢,要打印從銀行取現金的憑條等等。

2、收集主張債權的證據

就是收集曾向他要過錢的證據,這一點,主要是防止債權過3年訴訟時效,形式上,既可以是對方以書面形式的“還款計劃”,也可以以錄音、錄像的形式證明曾多次向對方要過錢。

3、收集對方財產資訊

收集對方財產資訊的目的是爲了達到“要到錢”的目的,沒有收集到對方的財產資訊,無法執行,因此,如果想真實把錢要到手,而不是一紙空頭判決,那麼就要調查對方的財產情況,要主要是對方的帳戶、房子、車、公司股權等情況。當然要調查別人的財產,對於個人來說是比較難的,就是律師出面調查,也不可能將對方所有財產都調查清楚,因此,這一步,只能說是儘量提供,如果實在不行了,可以委託律師查一下。

三、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法院怎麼判?

1、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時法院可能會判處借款人還款、也有可能不會。

借款後不償還,債權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後,借款人無力償還債務的,不影響法院判決,債權人提供證據能證明借款事實的,法院會判決債權勝訴。

借款人不履行生效判決書的,債權人可以在2年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經法院強制執行後,借款人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法院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債權人發現借款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隨時再申請執行。

2、在強制執行的過程之中,若是法院發現借款人確實沒有可以被執行的財產,將會中止執行。

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在申請執行人簽字確認或者執行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查覈實並經院長批准後,可以裁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依照規定終結執行後,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雖然並非所有的借貸糾紛都會被法院受理,但如果法院已經受理,則法院就必須要在既定的期限內審結糾紛。對於超期沒有審結的,可以向相關部門舉報。對起訴欠錢不還的時間要多久存在其他相關疑問的,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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