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必須在被告所在地起訴嗎?

一、借條必須在被告所在地起訴嗎?

借條必須在被告所在地起訴嗎?

1、借條並不是必須在被告所在地起訴,出借人的義務是將約定借款金額的貨幣交付給借款人,借款人的義務是按照約定還款期限將約定借款金額及其利息以貨幣形式交付給出借人,因此民間借貸糾紛中“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可能是出借人所在地,也可能是借款人所在地。

對於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法院均有管轄權。

2、根據一般的管轄原則,無論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還是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住所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時,均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履行第也可能是起訴地。

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爲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

二、債務糾紛起訴要準備哪些材料?

1、證明當事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材料。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本、公安機關的戶籍證明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登記清單、社團法人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

2、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3、證明已清償借款的證據材料,收條或分期、分次還本付息的付款憑證。

4、訴訟請求金額的計算依據,提供訴訟請求中要求計付本金、利息數額的計算清單,包括本金餘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利息金額的計算清單或憑證等。

5、其它證據材料。

借貸糾紛也屬於民事糾紛,糾紛當事人可以在與對方和解無果的情形下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法院在受理債務糾紛之前,通常也會判斷自己是否有管轄權,對於向不具有管轄權法院求的情形,法院可能會以不符合起訴條件等爲由駁回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