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內一人借的債離婚後怎麼辦?
一人借的債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離婚後需要共同償還,是個人債務的,需要個人償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清償】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界定標準是怎樣的?
(一)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爲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二)夫妻爲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三)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四)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爲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五)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六)因贍養負有贍養義務的老人所負的債務;
(七)爲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八)爲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九)夫妻協議約定爲共同債務的債務;
(十)其他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的債務。
三、哪些債務是個人債務?
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此逃避債務的除外;
2、未經夫妻協商一致,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贍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
3、未經夫妻協商一致,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而其收入也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4、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債務,除非人能夠證明該債務被用於夫妻共同生活;
5、其他應屬個人所負的債務,比如一方的不合理開支所負的債務,一方因個人從事賭博、吸毒等活動欠下的債務等。
綜上所述,關於夫妻共同債務的償還問題,不能看是誰借的債,要看借債的目的,例如借債是爲了資助一些沒有贍養或者撫養義務的無關人員,並且這種行爲沒有經過另一方的同意,像這種債務,就算沒有離婚,另一方也沒有償還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