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人欠錢不還可以報警嗎?
欠錢不還不可以報警,可以報警處理的事項包括: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治安秩序的事件;
(四)自然災害、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置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二、有借條欠錢不還可以直接強制執行嗎?
不可以,強制執行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必須已經生效。
2、申請執行的法律文書具有可執行的內容。
3、申請執行人必須是法律文書規定的權利人或者權利承受人。
4、義務人沒有按期履行義務。
5、屬於執行法院管轄。
三、欠錢不還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嗎?
一般不能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當事人對本人的訴求負有舉證責任,可以申請法院調查取證的情形包括:
(一)申請調查收集的證據屬於國家有關部門儲存並須人民法院依職權調取的檔案材料;
(二)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材料;
(三)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四、欠錢不還申請先予執行的條件有哪些?
1、當事人之間權利義務明確,不先予執行將嚴重影響申請人的生活和生產經營;
2、被申請人有履行能力;
3、人民法院於受理案件後,終審判決作出前採取。先予執行限於當事人訴訟請求的範圍,並以其生活,生產經營急需爲前提。申請人應當提供相應的擔保,如果申請人敗訴,被申請人因先予執行而造成的財產損失,申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欠錢不還先予執行的流程有哪些?
1、先予執行根據當事人的申請而開始,當事人未申請的人民法院不能主動採取先予執行措施。
2、人民法院接受當事人申請後應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如有必要提供擔保的,可以責令其提供,不提供擔保的則駁回申請。
3、人民法院對先予執行的申請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應及時作出先予執行裁定,裁定一經送達即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不服不得上訴,但可申請複議一次,複議期間不影響裁定的執行。
4、人民法院裁定先予執行後,經過審判程序,判決申請人敗訴的,申請人應當返還先予執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還的,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申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欠錢不還並不是公安機關可以處理的,如果協商無果,建議及時向法院起訴,有充分證據證明對方欠錢不還的,法院會支援債權人合理的訴求,勝訴後被告方依然不還錢的,法院的判決書是具有強制執行力的,債權人可提出強制執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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