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一、夫妻個人債務的處理原則是什麼?

(一)公平合理原則。

離婚債務處理中的公平指離婚雙方債務分擔上的公平,不允許離婚的任何一方強行多分得財產或少分擔債務,損害另一方的利益;同時,公平也指對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公平,不允許借離婚逃避債務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所謂合法,即處理離婚中的債務問題要嚴格執行法律規定,不得違反我國法律關於債權債務問題處理的原則和規定,防止對同一債務在離婚訴訟中,做出相互衝突的事實認定和裁判。

(二)保護債權人利益原則。

這一原則是對公平原則的補充,也是處理離婚債務時所要特別強調的一個原則。在處理夫妻債務時,當事人的爭議焦點和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時所關注的無疑是離婚雙方對債務的分擔問題。實體裁判主要是依據婚姻法關於離婚雙方權利義務的規定,而依據目前的審判模式,債權人一般對離婚中夫妻債務分擔不知情,債權人處於不利的地位,因此,必須特別強調從實體和程序兩個方面保護債權人權益,避免在離婚訴訟的債務處理中造成對債權人權益的侵害。

(三)不及於第三人原則。

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如無特別約定,夫妻財產適用於法定的所得共有制。夫妻對共同債務負有連帶清償責任。這種連帶責任,不經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不得免除對債務的償還責任。夫妻之間離婚時對財產和債務的分割,對原夫妻雙方有約束力,但不能對抗債權人。爲增加法院裁判文書的權威性及嚴肅性,可在文書中註明對債務的處理約束離婚雙方,不約束債權人。

二、夫妻之間有共同債務嗎

有。夫妻共同債務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爲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共同財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

夫妻在處理個人債務的時候需要按照具體的情況進行分割,符合相關的處理原則,保護債權人利益原則是處理離婚債務時所要特別強調的一個原則,避免在離婚訴訟的債務處理中造成對債權人權益的侵害,夫妻對共同債務負有連帶清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