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寫借條如何寫
標題寫明借條二字,公司借錢的,寫清楚公司的法定名稱及企業代碼,寫清楚法定代表人的基本資訊,如姓名、身份證號等,再寫上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最後由公司法人簽名,註明日期即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二、借條如何寫更有約束力
只要借條能真實地反應借款雙方的債權債務關係,有借款人的親自簽名,即爲有效的。
寫借條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有雙方名字,必須與身份證上名字一致;
2、明確雙方債權債務關係;
3、借款原因、具體借款的幣種、數額,需要有大小寫;
4、雙方約定的具體事項,如利息、還款方式、還款日期、違約條款等;
5、借款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6、寫上日期,具體到年月日。若還是不放心,可以請第三人做見證,或是擔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
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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