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認證的借條怎麼寫?

一、法律認證的借條怎麼寫?

法律認證的借條怎麼寫?

借條的基本內容包括:債權人姓名、借款金額(本外幣)、利息計算、還款時間、違約(延遲償還)罰金、糾紛處理方式,以及債務人姓名、借款日期等要件。

借條應寫清楚這些內容:

1、出借款人、幣種、借款金額(金額應寫大小寫,且要一致,有人因爲金額大小寫不一致產生糾紛結果打官司。)、用途(不能用於非法活動,如明知對方借錢用於非法活動還借其錢,則這種債權不受法律保護。)。

2、利率(和利息不一樣,x%利率爲年息,x‰利率爲月息,約定的利率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以內受法律保護,超過部分法律不保護。)、還款時間(影響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

3、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居民身份證上的姓名一樣)、借款時間(農曆還是陽曆)。如有證明人或擔保人要讓他簽上名,但要寫明是證明人還是擔保人,以免發生糾紛。

二、沒有借條欠錢不還怎麼辦?

借錢沒有借條,對方不還錢的,可以收集證據到法院起訴。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出借人可以透過借貸雙方就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證據證明借款關係的存在。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是什麼?

借條是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係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欠條是由於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其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證明對象不同。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形成原因不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訴訟時效不同。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三年。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

在沒有借條的情況下,只要是雙方當事人存在一定的借貸關係並且可以拿出相關的證據的話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民事訴訟來追回借款。同時,借條上的內容應該包括借款人和借出人的相關資訊、借款的數目多少以及幣種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