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借條用寫支付方式嗎?

一、寫借條用寫支付方式嗎?

寫借條用寫支付方式嗎?

可以寫,可以不寫,寫正規借條要具有法律效力根據以下內容參考: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收取借款人親筆簽名的身份證複印件和結婚證複印件。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3、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利率最多爲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4、交付儘量選擇銀行轉賬的方式,可以在借條中明確對方收取款項的賬號和轉賬日期。對於轉賬,可以備註借款的用途。要求由借款人書另外書寫已經收到款項的收據。

二、借條是怎麼書寫的?

1、主體

要將債權、債務關係的主體表達清楚,即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注意“借”詞的歧意)要明確;自然人爲主體時,應覈對其身份證上姓名,條件許可時應在欠條上抄錄居民身份證號,簽字,最好是按上指紋。法人單位爲主體時,應蓋上單位公章。

2、客體

數額單位要明確,數額要在數字標註後再用中文繁體字書寫,分比應明確百分比、千分比、萬分比。

3、內容

表達清楚,注意避免歧義。應將歸還日期明確,如有利息約定,應寫明,否則依法視爲無利息,如有違約金約定,應寫明。如有擔保人,應註明擔保方式,並寫明擔保人,擔保人簽字,按手印。

4、一式兩份

借條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爲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並蓋章,但現實中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

借條可以寫支付方式,借條最好是一式兩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有一份,寫借條的是借款人,最好是親筆書寫,不要使用打印的借條,在借條中要有借款金額,借款時間,還款時間,還款方式,出借人、借款人的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