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被熟人騙了錢怎麼辦

不小心被熟人騙了錢怎麼辦

一、不小心被熟人騙了錢怎麼辦?

應該到公安機關報案,詐騙行爲是違法的,若詐騙數額較大,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詐騙罪的數額認定標準是怎樣的?

1、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爲《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2、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進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在前款規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三、詐騙涉嫌犯罪量刑依據是怎樣的?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詐騙和民事欺詐的區別有哪些?

(1)目的不同。

詐騙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爲目的,民事欺詐的直接目的是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最終目的是透過履行合同獲得經濟利益。

(2)手段不同。

民事欺詐只有輔助欺騙行爲,詐騙有核心欺騙行爲。民事欺詐行爲人實施的欺騙行爲是訂立合同的輔助手段,可稱爲輔助欺騙行爲,行爲人與他人簽訂、履行合同本身不是欺騙。透過簽訂、履行合同的方式實施詐騙,行爲人與他人簽訂、履行合同本身就是欺騙,這種欺騙行爲是實現非法佔有目的的必要手段,沒有這種欺騙行爲則不能成立詐騙,可稱爲核心欺騙行爲。

(3)法律關係不同。

民事欺詐的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合同法律關係,詐騙行爲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不因詐騙行爲而形成合同法律關係。

(4)民事救濟的可能性不同。

因民事欺詐造成他人經濟損失,被欺詐的一方當事人可以透過民事訴訟途徑獲得救濟。詐騙行爲人非法佔有他人財物往往採用隱匿身份、住址等方式致使雙方不能形成民事法律關係,被害人無法透過民事訴訟途徑主張權利。

(5)法律後果不同。

詐騙行爲應受《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制裁,民事欺詐受民法調整。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未達數額較大的,應受治安處罰。而透過民事欺詐方式獲取財物數額再大,也不可能構成詐騙罪。透過民事欺詐方式訂立可撤銷合同或無效合同,產生撤銷權、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上的法律後果。

五、被熟人詐騙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條件有哪些?

(一)起訴人符合法定條件;

(二)有明確的被告人;

(三)有請求賠償的具體要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附帶民事訴訟的範圍。

不小心被熟人騙了錢怎麼辦的這個問題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如果受害人跟犯罪嫌疑人認識,這對於公安機關破案是有幫助的,有證據證明對方實施了詐騙行爲的,公安機關可以對嫌疑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如果對於該問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爲您提供專業法律知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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