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補寫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一、監獄補寫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監獄補寫借條的內容有哪些?

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爲合法有效。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爲幾年?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三、借條和欠條的區別有哪些?

1、訴訟有效期不同

借條的訴訟時效爲3年,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從借條標註的還款期限之日起算,超過3年未向法院起訴的,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如出借人在出具借條後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再起算。

欠條的訴訟時效也是3年,已標註清償欠款日期的,訴訟時效從標註的清償日期之日起算,沒有標註清償日期的,訴訟時效從出具欠條的次日起算。

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因爲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

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2、舉證不同

當借條持有人憑藉條向法院起訴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後,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綜合上面所說的,借條是可以在事後進行補寫的,只要與法律所規定的條款相符合,而且內容也合理、合法,那麼所存在的借條就是有效的,所以,在寫的時候就需要雙方協商好,也需要保障到公正、公平、自願的情況之下進行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