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東變更後原股東承擔債務嗎
股權轉讓辦理股東變更登記後,如果原股東履行了出資責任的,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如果出資不實的,要承擔公司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二十八條【出資義務】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帳戶;
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二、有限公司股份轉讓流程是什麼
股份轉讓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讓人之間達成協議,持有人自願將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價格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支付價金的行爲。
股票轉讓還可進一步細分爲記名股票轉讓與非記名股票的轉讓、有紙化股票的轉讓和無紙化股票的轉讓等。
1、由轉讓前的股東簽訂股東會決議;
2、由轉讓方和出讓方簽訂出資轉讓協議;
3、由新的股東組成股東會做出新的股東會決議,同意新成員組成新的股東會,選舉監事和董事;
4、選舉新的董事長或副董事長,經理,法定代表人等;
5、由新的股東會做出章程修正案;
6、去工商領變更登記申請書。
透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所以股東履行出資責任後,轉讓股權的,對公司債務不承擔責任。
如果出資產實,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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