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民間借貸不當得利?

什麼是民間借貸不當得利?

一、什麼是民間借貸不當得利?

民間借貸不當得利主要指的就是在民間借貸過程當中沒有合法的依據被確認爲是因爲他人遭受到損失而獲得的利益。不當得利指沒有合法根據,或事後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爲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爲己有等。

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爲的違法行爲;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爲債務人,受害人爲債權人。

二、不當得利的特徵是什麼?

具體特徵根據有三:

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爲受益人,他方爲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係。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

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得利的取得,不是由於受益人針對受害人而爲的違法行爲;而是由於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係,受益人爲債務人,受害人爲債權人。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或曾有合法根據,但後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或得知合法根據已經喪失後,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現在如果是在民間借貸過程當中,因爲沒有任何的理由,導致他人遭受到損害而使自己獲得相關的利益的話,就是屬於不當得利這種情況,所以說需要承擔返還的義務。這是屬於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所做出的一種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