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欠錢不還沒借條怎樣收集證據
借錢不還沒有借條,可以透過其他途徑收集以下證據:
(一)原告(債權人)應提供包括:
1、能證明與被告之間存在債權的證據材料。
如合同、收據、欠條等;
2、自己已履行義務而被告逾期不履行義務的證據。
如錢款在何日何地透過什麼方式交給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歸還,最好能提供與債權、債務人無關係的證明人;
3、如有擔保人或介紹人,必須要提供擔保人或介紹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若是單位擔保,須提供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況;
4、提供有關被告不履行義務的原因的證據。
(二)被告主要提供足以證明債務已經履行或者已經發生變更、取消的證據材料。
若提供的是帶有僞造、欺騙性質的材料,則要承擔法律責任。
二、借條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按照一般的經驗,借條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額、借款時間等主要內容即爲合法有效。
規範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8、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由此可見,相對於借條而言,正式的借款協議自然是更能保護當事人的利益,但不少債權人由於不會寫借款協議,所以只好退而求其次選擇了借條。
只要是能夠證明雙方當事人之間有一定的借貸關係都算是證據,比如說錄音或者是證明人等。
借條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個人資訊、借款的多少以及幣種、借款的時間以及還款的時間、保證人或者擔保人的個人資訊等相關的內容。
透過本篇文章的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所面臨的問題。平常我們可以多多學習瞭解法律知識,這樣在面臨法律問題需要解決時,我們就能夠透過學習到的法律知識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了。如果您還需要其他方面疑問的話,可以諮詢本站的律師爲您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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