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權轉讓必須具備的條件有什麼
債權轉讓必須具備的條件有:
1、債權轉讓須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債權人與受讓人須達成債權轉讓協議;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就債權讓與達成合意;
4、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
5、債權轉讓應當通知債務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二、債權轉讓必須具有哪些要件
債權轉讓的法定條件有以下幾點:
1、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
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作爲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係,而不屬於轉讓性質。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
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等方面。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係。但債的種類、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等主要內容變更後,與原債不再具備同一性。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爲,必須符合民事行爲的生效條件。
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人。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於個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係爲繼承的債權;
不作爲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爲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爲性質上所不允許。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三、債權轉讓生效的必要要件是什麼
債權轉讓的法定條件有以下幾點:
1、合法有效的債權且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債權的有效存在是債權轉讓的前提。以無效的債權轉讓他人,或者以已經消滅的債權轉讓他人,是轉讓的標的不能。這種限制性規定的意義在於防止受讓人、國家、集體利益受損。
2、轉讓不得改變債權的主要內容。債權作爲法鎖的觀念雖已消失,但債權轉讓只是主體上的變更,如果存在債的主要內容變更,則發生新的合同關係,而不屬於轉讓性質。
債的內容變更包括種類、數量、品質規格、債的性質、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結算方式等方面。債的非主要內容變更不會影響法律關係。但債的種類、標的物品質規格、債的性質等主要內容變更後,與原債不再具備同一性。
3、債權的轉讓人與受讓人必須達成債權轉讓的協議。債權轉讓是一種處分行爲,必須符合民事行爲的生效條件。轉讓人主體必須符合資格,即具有處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爲能力人。
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債權轉讓無效。
4、轉讓的債權必須具有可轉讓性。根據債的有關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讓渡的,其債權也應不可轉讓。一種是基於個人信任關係而發生的債權、以特定身份關係爲繼承的債權、不作爲的債權、因繼承發生的遺產給付請求權。第二種爲屬於從權利的債權。從權利隨主權利的移轉而移轉,若將從權利和主權利分開單獨轉讓,則爲性質上所不允許。
5、債權的轉讓必須通知債務人。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
6、債權轉讓必須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
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
根據上述文章中的內容,相信已經解答了債權轉讓必須具備的條件有什麼的問題。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應該要多瞭解學習一些法律知識,這樣在遇到有法律問題時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纔可以更好的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還有相關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律師,可以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本站網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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