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寫的內容包括什麼?

一、借條寫的內容包括什麼

借條寫的內容包括什麼?

(一)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三)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四)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五)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六)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七) 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籤;

(八)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並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後,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於日常生活以及商業管理方面。從法律的角度看,借條是表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一般由債務人書寫並簽章,表明債務人已經欠下債權人借條註明金額的債務。

二、沒借條可以索要借款嗎

沒有借條能要回借款,債權人可以以借款溝通的短信記錄、微信或其他聊天軟件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銀行轉賬憑證、證人證言等作爲追討欠款的證據。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間借貸訴訟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係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爲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三、寫借條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一)寫借條一定要注意寫清借款人、借款的日期,還款的日期、借款人簽字、借款的數額,借款的原因等內容,儘量詳細爲宜。

(二)使用質量較好的紙張,便於長期儲存,在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黑色水筆書寫。

(三)如有見證人,可請見證人在借條上簽字,以便增加可信度。

借條寫的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規定,沒有寫借條,也是可以索要借款的,有雙方之間的借款憑證就可以,借條只能證明雙方之間的借款關係,書寫借條時,需要借款人親筆書寫,在借條裏面需要寫明借款的時間,借款的金額,還款的時間,還款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