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債務轉讓合同的注意事項有什麼
債務轉讓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項:
1、轉讓的債權不得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
2、簽訂債權轉讓合同。
3、債務轉讓的,應徵得債權人的同意,否則對債權人不發生債權轉讓的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二、債權轉讓與債務轉讓是什麼
1、債權轉讓又稱“債權讓與”,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透過與債權轉讓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債權轉讓分爲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債權轉讓,債權人與受讓人達成轉讓協議,並通知債務人即可生效。
2、債務的轉讓也稱爲“免責的債務承擔”,是債權人或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轉移債務的協議,債務由第三人代替行使其義務。債務轉讓有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兩種形式。債務轉讓,除債務人與受讓人達成協議外,必須徵得債權人同意纔有生效。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條
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條
債務人將債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移給第三人的,應當經債權人同意。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予以同意,債權人未作表示的,視爲不同意。
三、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是哪些
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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