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抵押物轉移是否詐騙?

假如抵押物轉移是否詐騙?

一、假如抵押物轉移是否詐騙?

1、抵押物轉移一般不屬於詐騙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2、抵押擔保的特點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債務人自己。這與保證不同,在保證擔保中,債務人自己不能作爲擔保人。

(2)抵押物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這與質押不同,質物只能是動產。

(3)抵押人不轉移抵押物的佔有,抵押人可以繼續佔有、使用抵押物。這也與質押不同,質物必須轉移於質權人佔有。

(4)抵押擔保以抵押權人(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而實現。優先受償權是抵押權的核心內容。

(5)抵押權的行使必須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爲前提。

二、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爲嗎?

1、抵押人的行爲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爲。

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請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2、抵押權及其順位的處分

(1)抵押權人可以放棄抵押權或者抵押權的順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協議變更抵押權順位以及被擔保的債權數額等內容。但是,抵押權的變更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2)債務人以自己的財產設定抵押,抵押權人放棄該抵押權、抵押權順位或者變更抵押權的,其他擔保人在抵押權人喪失優先受償權益的範圍內免除擔保責任,但是其他擔保人承諾仍然提供擔保的除外。

三、抵押權人享有有優先受償權嗎?

1、抵押權人享有有優先受償權

(1)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2)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3)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2、浮動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債權未實現;

(2)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解散;

(3)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

(4)嚴重影響債權實現的其他情形。

即使在抵押期間,公民也並沒有喪失對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在沒有特殊約定的情形下,抵押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轉移被抵押的財產。如果對假如抵押物轉移是否詐騙存在其他相關的疑問,可透過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我們會匹配專業律師爲您解答問題。

網站地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