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不還借條原件丟了開庭複印件行嗎

借錢不還借條原件丟了開庭複印件行嗎

一、借錢不還借條原件丟了開庭複印件行嗎?

可以,但除了借條複印件,還需提供其他證明材料,只有借條複印件不能證明借貸關係的成立。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二、借錢不還借條原件丟了向法院起訴時需提供哪些證據?

1、證明原告訴權的證據;

2、證明原、被告之間存在起訴的民事法律關係的證據;

3、證明原告所訴事實、理由存在的證據;

4、其他可支援原告訴訟請求的證據。

三、借條丟失不還錢收集證據有哪些注意事項?

1、應迅速、及時地收集證據。

2、注意證據的全面性。

3、收集證據的進行不得有違法侵權等行爲。

四、借條丟失借錢不還滿足哪些條件可以申請財產保全?

1、申請人必須是利害關係人;

2、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利害關係人合法權益收到難以彌補的損害;

3、申請人應當提供擔保。

五、借條丟失借錢不還申請財產保全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財產保全申請書一份;

2、當事人主體資格的證明材料;

3、財產保全擔保書及擔保財產的權利憑證原件;

4、申請保全財產的具體線索;

5、雙方當事人之間存在糾紛的證明材料。

六、借條丟失借錢不還哪些行爲可以中斷訴訟時效?

(一)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

(二)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

(三)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四)與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借條複印件可以作爲證據材料的類型之一,如果原告除了借條複印件以外無法提供其他任何有效的證據,原告肯定會敗訴,即使提供了借條的原件,如果不能證明已經履行了出借的義務,借條也不發生法律效力。證明對方欠錢不還的證據類型也不是隻有借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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