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欠錢不還的程序是什麼
1、在起訴前準備好相關的證據,如借條、欠條等債權憑證,還有儲存的轉賬憑證等證據。
2、起訴:
到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起訴,需要帶身份證、起訴書、證據材料等。
債權債務訴訟的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
3、法院受理:
(1)在5日內送達起訴狀副本給被告,被告15日內提出答辯,5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
(2)法院告知原被告的訴訟權利和合議庭的組成人員。
(3)法院審閱訴訟材料,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
(4)符合條件的,法院追加當事人。
4、開庭審理:
開庭3日前法院用傳票通知當事人,用通知書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
開庭前3日發佈公告,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民事起訴狀都包括什麼
一般包括如下幾個主要部分:
①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寫明原被告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工作單位及職務、住址和聯繫方式。
其中最主要的一點是,要能夠明確區分被告的身份,也就是要讓法院知道原告起訴的是什麼人。
②訴訟請求。
提出自己的訴訟主張,比如債權人請求被告還款並支付欠款利息、債務人確認債權債務關係不存在等。
③事實與理由。
寫明債權債務發生的經過,爲何提起訴訟。
④證據和證據來源。
當事人必須爲自己的訴訟主張提供證據證明,這裏的證據可以是書證、物證、證人證言、電子數據、視聽資料等等,凡是可以證明自己訴訟主張的都可以作爲證據使用。
⑤當事人簽名蓋章和簽署的日期。
落款寫明起訴書要遞交的有管轄權的法院,當事人簽名及日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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