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的民間借貸關係當中,雙方是本着信任的原則來向對方借款的,在一般情況之下,雙方都會簽訂一個借貸的合同。
以免出現了意外的時候沒有辦法保證自己的權利。
如果借款的一方能夠在規定的期限之內歸還借款,並且支付利息的話,那麼對於雙方來講都是比較好的。
不過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夠這麼順利,在一些情況之下,如果借款人沒有能力償還,或者是由於其他的原因不想再償還的話,這個時候債權人一方就要對自己的債務來進行追討了。
討債這個事情是非常麻煩而且困難的,如果債務人一方躲着不給借款的話,那麼追討到自己債款的可能性是非常小的,並且整個過程也非常的耗費人力和物力精力。
而如果債權人沒有時間去進行追討這款的話,這個時候可以選擇委託他人來進行追討,把自己的權利授權給他人。
委託追討書有哪些內容:
1.在這個時候,根據法律的規定,必須要簽署一個債務追討的授權委託書,只有簽署的這個委託書之後,委託人才能夠以債權人的名義向債務人追逃債務。
2.在委託書的最開始要寫上委託的雙方。
在我國的合同習慣上,一般將委託方成爲甲方,受託方將成爲乙方。
在此要寫上雙方的姓名。
姓名一定要與有效證件上的姓名一致。
3.接下來就要寫清楚整個合同的內容了,也就是委託方委託受託方要調查的內容,需要將整個債務的詳細資訊寫到合同裏面,並且將委託的方式,時間,調查的內容,如果期間出現了錯誤,或者誤會如何解決等各種相關問題都要寫在合同裏面,以防不時之需。
在委託合同當中,雙方可以根據協商的結果來對於此次委託設立一定的委託金,並且寫明委託金的金額,支付方式等等。
4.由於委託的事情不一定會順利的辦成,所以在詳細內容的時候要寫明如果委託的事情沒有辦成,之後雙方會以怎樣的方式結束。
這次委託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因爲這屬於民事行爲,所以要尊重雙方的意思自治。
5.除此之外,還可以在下面寫上雙方的責任與權利,分別寫上甲方的責任與權利,與乙方的責任與權利,這樣可以對於雙方的責任劃分有一個清楚的界定。
6.在以上的資訊都寫清楚了之後,雙方就可以在合同下面簽字或者是蓋章,一經簽字或蓋章之後合同就生效了,這次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也就可以開始執行或者履行。
如果一方違約的話,另一方可以拿着這個合同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或者是支付違約金。
以上就是關於如果雙方想要訂立債務追討授權委託書的話,應當寫上什麼樣的內容,包括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等等。
通常來講,把這些資訊寫上了之後,該委託書就比較完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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