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村子的借條現在討要能要回嗎

20年前村子的借條現在討要能要回嗎

一、20年前村子的借條現在討要能要回嗎

如果是借條上沒有明確還款日期的話,自己準備好相關的證據,那麼還是可以透過起訴的方式來要回來的,但是如果借條上有明確的還款時間,且已經過了對應的有效期,那麼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再進行起訴了,所以就只能透過與對方協商的方式來解決了,如果對方拒絕還款,那麼這個錢可能就比較難要回來了。

二、只有借條可以起訴嗎

1、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2、如果借條上未約定還款期限:自債權人催要、並給予債務人合理期限償還後,超過確定的償還期後可以起訴,訴訟時效是3年。

3、起訴時,可以寫好起訴狀、帶上身份證、相關證據,到被告戶口所在地(常住超過一年的常住地)基層法院的立案庭請求立案。一般來說,金錢之債的訴訟時效爲3年,也就是說從還款屆滿之日起經過三年,人民法院就不予保護了,但如果債務人出庭應訴未提出時效抗辯的,此時不受3年時效的限制。雙方未約定借款期限,按照法律規定,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歸還,但需給債務人一定的合理期限。至於起訴,一般是在被告方的戶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和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訴。在一個地方居住、生活,時間持續一年以上的,就可以在當地起訴了。

訴訟,俗稱打官司,是以證據爲王。當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否則要承擔不利後果。雖然借據、收據、欠條可以證明借款關係,但還不夠,有借據、收據只是證明借款關係成立,但不能證明是否履行。

所以當發生了借貸關係後,除了需要有對應的借條外,還要把其他的證據都留好,萬一遇到了老賴不還錢,那麼就可以透過這些證據去對應的法院起訴,最後由法院來判決,但是如果沒有相關證據的話,估計就會比較困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