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遲按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延遲按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一、延遲按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如何計算

延遲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區分爲一般債務利息和遲延履行利息兩部分;

1、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根據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方法計算;生效法律文書未確定給付該利息的,不予計算。

2、加倍部分債務利息的計算方法爲:加倍部分債務利息=債務人尚未清償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除一般債務利息之外的金錢債務乘以日萬分之1.75乘以遲延履行期間。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六十條 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其他義務的,應當支付遲延履行金。

第二百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採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九條、第二百五十條、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二、債務不還向法院起訴的流程是怎麼樣的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債權人可以寫一份起訴狀然後遞交到法院立案廳進行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

在法院立案之後,人民法院會對債權人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債權人和債務人交換雙方的證據,債務人就債權人的訴求作出應答。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上述程序進行完之後,雙方只需等待開庭,然後參與審判即可。

5、宣佈判決結果

有可能是當庭宣判,也可能是擇日宣判。

6、判決生效,執行

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延遲履行債務那麼就會存在延遲的利息,對於利息的計算可以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未約定的就可以按法律所規定的利息來計算,延遲的利息分一般債務利息和延遲履行利息兩個部分,作爲債務人就一定要履行,如果拒不支付債權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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