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宣佈破產債務還需要償還債務嗎

公司宣佈破產債務還需要償還債務嗎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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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還需要償還債務嗎

根據《破產法》第十五條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送達債務人之日起至破產程序終結之日,債務人的有關人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妥善保管其佔有和管理的財產、印章和賬簿、文書等資料;  (二)根據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進行工作,並如實回答詢問;  (三)列席債權人會議並如實回答債權人的詢問;  (四)未經人民法院許可,不得離開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進階管理人員。對於你的公司申請破產還需要償還債務嗎這個問題,要知道前款所稱有關人員,是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經人民法院決定,可以包括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