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不還打官司要多久?

欠債不還打官司要多久?
律師解答:三種情形。律師解析:欠錢不還打官司的時限有三種情形:
1、適用普通程序的一審案件,一般情況下審理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總共最長不超過十五個月;
2、適用簡易程序的一審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一個月。
3、二審案件審理期限爲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
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一款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爲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