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讓我貸款借給他結果他不還怎麼辦?

別人讓我貸款借給他結果他不還怎麼辦?
律師解析:別人讓我貸款借給他結果他不還怎麼辦:
1、出借人可以催告對方在合理期限內還款;
2、如果對方拒絕還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依法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3、如果對方在判決或支付令生效後仍不還款的,出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
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