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轉讓是否爲民間借貸是否允許?

在民間借貸中,債務人要根據協議約定履行對債權人的義務。那麼如果債權人想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債權轉讓是否爲民間借貸所允許?民間借貸債權轉讓有哪些特徵?針對這些問題,本站小編整理總結了相關資料,讓我們一起看看下文的分析。

債權轉讓是否爲民間借貸是否允許?

一、債權轉讓是否爲民間借貸所允許的?

在民間借貸中,債權是可以轉讓的,只要雙方之間達成轉讓協議就可以了,在債權轉讓後,需要書面通知債務人。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九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全部或者部分債權,未通知保證人的,該轉讓對保證人不發生效力。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禁止債權轉讓,債權人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轉讓債權的,保證人對受讓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對民間借貸及其保證擔保而言,這裏有兩個主要原因:借貸主債權是必保內容,加之借貸債權轉讓通常都是主債權和從債權一併轉讓,或者只是轉讓主債權,而不可能只轉讓從債權而不轉讓主債權;從債權往往具有不確定性特點,如利息和實現債權費用,只有到一定時候才能明確具體數額,而在主債權轉讓時往往不確定,這就給轉讓帶來不確定性。因此,貸款人只轉讓從債權而不轉讓主債權的,保證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二、民間借貸債權轉讓特徵

1、原合同的有效成立是債權轉讓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條件,如果原合同不威風凜凜或無效那麼債權轉讓合同也不能成立生效。如:原合同標的爲法律所禁止的,本身無效,那麼債權人就此債權的轉讓也無效,則債權轉讓合同也部分無效,就原合同無效部分,債權轉讓合同亦部分無效。

2、債權轉讓合同的內容與原合同保持一致。債權轉讓合同的標的、金額、數量以及合同的履行,違約責任等均與原合同保持一致。否則,則視爲合同的變更,而非債權的轉讓了。

3、債權轉讓的條件限制。《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債權人可以將債權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據債權性質不得轉讓;

(二)按照當事人約定不得轉讓;

(三)依照法律規定不得轉讓。

當事人約定非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當事人約定金錢債權不得轉讓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所謂合同性質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質的諸如繼承、身份權、人格權、肖像權及人身損害賠償等;當事人約定指當事人就債權轉讓特別約定不得轉讓或債務人如果知道債權人轉讓給第三人就不訂立合同。

依照法律規定指法律明文規定了不得轉讓債權的情形或受讓主體的限制。如某些行業規定了特定的企業纔可經營,或企業章程規定了經營範圍,則相關的債權轉讓也須具備相關的經營資格與經營能力。

三、民間借貸債權轉讓,是否應當取得借款人同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條:“債權人轉讓債權,未通知債務人的,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債權轉讓的通知不得撤銷,但是經受讓人同意的除外。”根據該條法律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債權轉讓是不用經過借款人同意的。

在民間借貸關係中,借款人爲借貸關係的債務人,出借人爲債權人。債權人在想債券受讓人轉讓債券後,只需要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通知義務即可。也就是說,債權人在債權轉讓後,應該通知借款人,通知義務的履行,就代表着債權轉讓對借款人已經發生了效力。借款人接到債權轉讓的通知後,就應該按照通知上的要求,在款項到期後,將通知上載明的具體金額償還給債權受讓人。

由此可見,針對債權轉讓是否爲民間借貸所允許說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是可以的。只要雙方達成轉讓協議,就可以進行債權轉讓。但是有一點需要注意,民間借貸債權人轉讓債權後,應該書面通知債務人。債務人接到通知後就應該自覺履行對第三人的債務義務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