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收借條委託書格式內容有哪些?

一、代收借條委託書格式內容有哪些?

代收借條委託書格式內容有哪些?

代收借條委託書格式內容應當寫明:

1.要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

2.要寫被委託人的姓名,性別及有效身份證號碼。

3.寫委託人因爲什麼情況不能辦理什麼事宜將委託被委託人辦理。

4.落款處要記得註明委託書有效日期。

5.最後委託人簽名以及寫委託書的日期。

二、委託書範文

委託人姓名:XXX 性別:XX 身份證號碼:XXXXX

被委託人姓名:XX 性別:XX 身份證號碼:XXXXX

由於本人XX原因,不能親自辦理XX相關事宜手續,特委託XX作爲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我辦理XX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爲止。

委託人:XXX

XX 年XX月XX日

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六十六條 數人爲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爲,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爲違法未作反對錶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爲,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九條 代理人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應當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認。

轉委託代理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務直接指示轉委託的第三人,代理人僅就第三人的選任以及對第三人的指示承擔責任。

轉委託代理未經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代理人應當對轉委託的第三人的行爲承擔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代理人爲了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轉委託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對於借條合同簽訂時的委託事項,是需要根據上述委託書的具體內容來簽訂的,當事人不能直接簽訂合同的,可以按照上述委託的形式,來對他人進行委託處理,具體情況下造成了矛盾和糾紛的,是可以起訴到法院進行處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