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欠錢幾百塊不還怎麼辦?

一、別人欠錢幾百塊不還怎麼辦?

別人欠錢幾百塊不還怎麼辦?

應當及時溝通並要求還款,拒不還款的,可以起訴處理,並要求按照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判決。可以帶着相關證據材料去法院起訴欠債人。法院判決以後還是不還,可以去申請強制執行。如果以沒錢爲藉口,法院會調查他其他的財產如不動產等,如果隱瞞或拒絕的,法院會進行拘留或者罰款。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二、欠錢不還找不到人怎麼辦?

一是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民法通則》 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履行期限屆滿之時開始計算。同時 《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九條、一百四十條規定:“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後6個月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礙不能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訴訟時效期間繼續計算。”“訴訟時效因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由此可知,可以透過以上方式延長訴訟時效,避免過了訴訟時效的債權不受保護。

二是可以宣告失蹤。如果債務人失蹤兩年以上,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可以申請宣告失蹤。申請宣告失蹤的主體應該是債務人的親屬和利害關係人,債權人屬於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宣告失蹤。宣告失蹤後根據《民法通則》第二十一條規定,失蹤人的財產由他的配偶、父母或者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代管。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的財產中支付。

欠幾百塊錢的情況下,是難以進行立案偵查處理的,具體情況下,可以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當事人應當透過法律程序來進行認定和處理,如果利用非法拘禁或者催款等違法行爲進行的,還需要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