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的有效期有多長?

一、借條的有效期有多長?

借條的有效期有多長?

對於註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應該從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時起計算訴訟時效。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如果屆至欠條註明的還款日期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則債權人可以以此作爲臨界點,計算訴訟時效期間。即從其註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計算爲三年(一般訴訟時效爲三年),超過三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沒有履行期限的借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即因爲借貸而形成;借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係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係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借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二、個人債務糾紛法律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一)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爲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逾期則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的權利。

(二)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後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應當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從收到欠款條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訴訟時效(2年)。

(三)對於不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也就是沒有寫明還款日期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

(四)對於不定期的民間借貸,如果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的(當然由借款人舉證證明其已經明確表示不予還款),則從借款人明確表示拒絕還款之日起適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五)對於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的民間借貸,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議,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籤章,就視爲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係應受法律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