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戶註銷後債權債務的法律適用

一、個體戶註銷後債權債務的法律適用

個體戶註銷後債權債務的法律適用

根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五十六條,個體工商戶的債務,個人經營的,以個人財產承擔;家庭經營的,以家庭財產承擔;無法區分的,以家庭財產承擔。

1、個體工商戶註銷營業執照不可能規避法律責任。

法律賦予了個體工商戶的用工資格,在生產經營中業主仍是以自然人的法律身份對外承擔責任,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僅僅是該登記業主(自然人)對外經營的資格證明,以及對該自然人民事行爲能力及其經營範圍的限制。

2、登記個體工商戶出借營業執照的應與實際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46條第二款規定,“在訴訟過程中,個體工商戶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爲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法律文書中註明登記的字號。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爲共同被訴人”。即借用營業執照的,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爲共同訴訟人。

二、個體戶註銷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辦理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手續:

(一)個人經營的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死亡或者喪失行爲能力的;

(二)個體工商戶登記依法被撤銷或者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依法被吊銷的;

(三)因不可抗力導致個體工商戶無法經營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註銷個體工商戶登記的其他情形。

個體戶經濟顧名思義一般是個人的經營,如果面臨很大的債務問題,如果想要透過註銷個體戶的方式進行逃避債務,這樣是不現實的。個體戶註銷後債權債務的法律適用明確了這方面的結果,即使註銷了個體戶仍然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以自己的私有財產進行填補,這樣纔不至於顯失公平,更好的維護市場經濟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