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抵押無出租無債務債權

無抵押無出租無債務債權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爲債務,即必須爲一定行爲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爲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爲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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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債權債務關係證明



    xx有限公司


    無債權債務擔保情況說明


    xx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由2000萬元減少到400萬元。本公司已於2015年08月09日在手遞手報上刊登了減資公告,迄今爲止,無任何單位或個人向本公司提出清償債務或提供相應的擔保請求。至此,本公司債務已清償完畢,對外也無任何擔保行爲,如有遺留問題,由各股東按照原來的註冊資本數額承擔責任。減資後不會侵犯債權人利益的承諾。特此說明。


    全體股東簽字或蓋章:


    20XX年 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