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法院怎麼起訴民間借貸?

一、微法院怎麼起訴民間借貸?

微法院怎麼起訴民間借貸?

1、個人債務糾紛起訴流程包括提交訴狀申請立案—法院發出受理通知—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開庭審理、質證、辯論—宣佈判決結果—判決生效,執行。

2、起訴前進行財產保全,有利於維護權益,有利於執行。

(1)根據法律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的起訴時,應當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據;無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對於不具備上述條件的起訴,裁定不予受理。

(2)民間借貸的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決還是中止訴訟取決於是否“借貸關係明確”。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法院將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不明確,事實難以查清的,將中止訴訟。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貸憑證等“借貸關係明確”的證據材料,否則一旦借款人失蹤,案件將無限期“中止訴訟”。

(3)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法院受理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對於借貸關係無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訴訟。

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貸糾紛案件,對於借貸關係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對於事實難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訴訟。

二、民間借貸訴訟費多少錢?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借款糾紛案件屬於財產案件,所以借款糾紛案件訴訟費按照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除去案件受理費外,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借款糾紛案件屬於財產糾紛案件,其收費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其收費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收費(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每件交納50元;

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民間借貸訴訟的費用是根據案件所涉及到的金額進行繳納訴訟費用的,如果涉及的案件金額在10000元以下的話一般就是50元的訴訟費用;如果是案件金額在10000元以上的話就是按照一定的比例進行繳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