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多長時間過期?

在生活當中,借錢後都要寫一張欠條,以此表明借錢的時間和約定還款的時間。那麼欠條是否具有法律效應呢,多長時間就會過期,下面本站小編爲大家淺要的分析一下欠條多長時間過期的問題。

欠條多長時間過期?

一、欠條多長時間過期

如果被借款人在約定時間內把欠款還清,這張欠條就自動作廢,不再具有效力。

如果到了約定還款期限都沒有還錢,而且一直不還,這張欠條就一直有效,就要證明的效力。但欠條的法律訴訟時效只有兩年。如未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自債權人主張債權之日起計算,時效爲2年。

根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二、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是怎樣規定的?

(一)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欠條註明了還款日期,那麼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

(二)如果沒有註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並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麼,債務人於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並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麼,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三、欠條和借條的區別

1、借條證明借款關係,欠條證明欠款關係。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3、人民法院進行合法性審查時適用的法律不同。基於借條或者欠條引起的糾紛,在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據不同的法律對借條或者欠條載明的權利義務的合法性進行審查。欠條主要發生在買賣、賒銷等交易活動過程中,欠條載明的權利能否受法律保護,關鍵是看交易行爲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違背國家禁止性規定從事的交易行爲無效。如賭博負債形成的欠條依法也不能成爲權利主體主張權利的憑證。

4、在未註明償還日期的情況下,二者的訴訟時效期間的起始時間是不同的。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別的。

以上內容就是小編對欠條多長時間過期所做的相關解答。欠條如果到了還款期借款人還沒有還錢,那麼欠條就一直有效,但是在法律上的訴訟期是兩年。如果欠條上沒有寫時間,那麼雙方隨時都要履行自己的義務,不過在履行之前需要一定的準備時間。不管欠條上有沒有約定時間,希望雙方都能引起重視,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