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物品外借借條怎麼寫?

一、學校物品外借借條怎麼寫?

學校物品外借借條怎麼寫?

物品借據

借用物品:澳柯瑪冰櫃一臺

借用時間:20xx年x月x日歸還時間20xx年x月x日

借用情況說明:冰櫃外表沒有受損,工作正常。

1、借用期間如遺失所借物品,應按所借物品購買時的原價進行賠償;

2、所借物品物品由借用人妥慎使用,有任何損壞,包括物品損壞、零部件損壞或遺失,則借用人必須照價賠償;

3、所借物品如遇故障或損壞,應及時向有關人員進行反映,借用人不得自行處理,否則責任自負。

特立此據

借用人簽字: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經手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借款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二、借款時書寫借條的注意事項

1、借條、欠條差別很大

借條與欠條同樣都是確認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又有較大的差別,簡單而言,借條就是借據,是一種書面的借款意思表示,明確了雙方借款合同的法律關係;而欠條是是雙方基於經濟往來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係,並不一定會代表借款合同關係。因此借款時要明確標題爲借條或借據,以避免發生糾紛時需另外解釋書寫該欠條的原因及舉證責任。同時在這裏提示一點,大額借款一定要透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借出,因此舉可以留下資金流動的證據。

2、借貸利率要以書面方式明確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

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爲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僅僅口頭約定利息而未書寫到借條中,一旦借款不承認,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援。

3、明確還款時間

從確保債權能夠安全實現的角度出發,借條中一定要明確還款時間,並且要在還款時限到達後積極主張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另外,對於特殊事項的借款,最好在借條中寫明借款用途。

4、借款人的基本資訊要明確,包括姓名和身份證號,最好再留張身份證複印件

因此,借款人和出借人的基本資訊要明確,包括姓名和身份證號,最好再留張身份證複印件。

5、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因爲漢語的特殊性,往往存在一字多音,如”還“字,可讀成(hai)及(huan),比較典型的事例爲張某某向李某某借款10萬元,同時書寫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一個月後,張某某償還李某2萬元,張某某將原借條銷燬,並重新書寫借條,寫明“張某某原向李某某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2萬元”。這裏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爲“歸還“,又可以解釋爲“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學校物品外借時必須要在借條之中說明借用物品的理由,在借用期間,只能是按照借條之中的內容來使用物品,然後需要到期歸還物品,若是在歸還物品時,該物品與借出去時不一樣,那麼借用方是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