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利息的方法是什麼?

一、計算利息的方法是什麼?

計算利息的方法是什麼?

利息計算公式主要分爲以下四種情況:

第一,計算利息的基本公式,儲蓄存款利息計算的基本公式爲:利息=本金×存期×利率

第二,利率的換算,其中年利率、月利率、日利率三者的換算關係是:年利率=月利率×12(月)=日利率×360(天);月利率=年利率÷12(月)=日利率×30(天);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除此之外,使用利率要注意與存期相一致。

第三,利息計算公式中的計息起點問題。

1、儲蓄存款的計息起點爲元,元以下的角分不計付利息;

2、利息金額算至釐位,實際支付時將釐位四捨五入至分位;

3、除活期儲蓄年度結算可將利息轉入本金生息外,其他各種儲蓄存款不論存期如何,一律於支取時利隨本清,不計復息。

第四,利息計算公式中存期的計算問題。

1、計算存期採取算頭不算尾的辦法;

2、不論大月、小月、平月、閏月,每月均按30天計算,全年按360天計算;

3、各種存款的到期日,均按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如遇開戶日爲到期月份所缺日期,則以到期月的末日爲到期日。

二、存期計算公式

1、算頭不算尾,計算利息時,存款天數一律算頭不算尾,即從存入日起算至取款前一天止;

2、不論閏年、平年,不分月大、月小,全年按360天,每月均按30天計算;

3、對年、對月、對日計算,各種定期存款的到期日均以對年、對月、對日爲準。即自存入日至次年同月同日爲一對年,存入日至下月同一日爲對月;

4、定期儲蓄到期日,比如遇法定假期不辦公,可以提前一日支取,視同到期計算利息,手續同提前支取辦理。

《商業銀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存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存款利率,並予以公告。

對於利息的計劃方式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但對於相關情況的處理上,還應當結合當事人的存款期限來處理,不同的存款期限所導致的利息 情況都是不一樣的,銀行也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來支付當事人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