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是債權憑證還是債務憑證?

一、債券是債權憑證還是債務憑證

債券是債權憑證還是債務憑證?

債券則是債權憑證或所有權憑證。

債券持有者對債券發行者的要求償付權。債券持有者與發行者的關係是債權債務關係。債券則是一種債權憑證或所有權憑證。由於債券的性質不同,債券所有權的表現形式也不同。有的債券的所有權來自於債券本身的性質。例如,擔保債券對於特定抵押資產享有留置權,而無擔保債券則對一般資產享有債權。有的債券的所有權來自債券發行的目的。例如,調整債券是發行者在持有者同意下以低利率債券換取高利率債券,以緩解發行人的困難。

二、債券理解

債券是政府、企業、銀行等債務人爲籌集資金,按照法定程序發行並向債權人承諾於指定日期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債券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藉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

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三、債權憑證和債務憑證的區別

1、法律概念不同:債權憑證是由人民法院發給債權人一種書面憑證,是指在執行程序中,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現有財產經強制執行後仍不足清償債務的,由執行法院向申請執行人發放的、用以證明申請執行人對被執行人尚享有債權的權利證書;債務憑證是指在信用活動中產生的、用以證明債權債務關係的書面憑證。

2、行使方式不同:債權憑證是在法院的執行程序中產生的,它的作用是透過司法途徑來行使;而債務憑證的行使可以透過當事人協商的方式,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