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催收方式

我們常說追債催債,那麼債務的催收有哪些方式呢?首先我們要明確的是,無論是哪一種方式,都必須是遵守法律的,是透過合法的手段和方法來進行催收的。

債務催收方式

按照有沒有向法院提請訴訟進行區分,我們可以把債務的催收方式分成兩大類。也就是非訴催收和訴訟催收。

第一大類就是非訟催收了,顧名思義就是不經過訴訟來進行的催收。常見的有四種方法。

第一種是電話催討,也就是打電話要債了,那麼在這其中有一個非常重要的角色就是我們的電話催款員。催款員應該有一定的專業知識,對合同、付款條件有了解,同時也需要掌握溝通和談判的技巧,以及需要一定的權力,用以在談判過程中可以決定是不是債務可以打折、延期等等。

第二種是書面的催討,這就包括信件、傳真等方式,這是一種比較正式的方式。採用這種方式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作爲未來訴訟仲裁的一個資料證據,也可以根據催收的對象來決定語言措辭是嚴厲還是溫和、委婉。

第三種是當面催收,這種方式也是很常見的,很多銀行都有專門的面訪催收小組,這些人員應該經過必要的培訓。

最後一種,是向債務人所要確認函和書面的付款計劃,這也是可以未來作爲訴訟的書面證據。如果有這樣的書面檔案,催收人員進行催款時,也會更有依據、更加容易。

第二大類是透過訴訟仲裁進行,這就要提交法院進行審理了。

這種方面比較麻煩,需要進行各種證據和資料的準備,也有一定的訴訟成本,需要向法院提交訴訟費,向律所提交律師費。法院下達判決後,能不能及時執行也是一個需要跟進的問題。如果欠債人遲遲不肯執行,收款方也可以請求法院強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