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不見了需要寫收據嗎?

一、借條不見了需要寫收據嗎?

借條不見了需要寫收據嗎?

借條不見了需要寫收據,否則無法證明債務關係終止。一個完整的收據,通常應由標題、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一)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型稍大。標題的寫法有兩種。

一種是直接由文種名構成。即寫上“收據”或“收據”字樣。

另一種是把正-文的前三個字作爲標題,而正-文從第二行頂格處接着往下寫。如用“今收到”、“現收到”、“已收到”作標題。

(二)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兩格處開始寫,但以“今收到”爲標題的收據是不空格的。正-文一般要寫明下列內容,即寫明收到的錢物的數量、物品的種類、規格等情況。

(三)落款

落款一般要求寫上收錢物的個人或單位的名稱姓名,署上收到的具體日期,一般還要加蓋公章。

是某人經手的一般要在姓名前署上“經手人:”的字樣。是代別人收的,則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樣。

二、借錢時借條的書寫需要注意什麼

1、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爲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儘量簡潔明瞭,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3、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係。比如:因爲什麼原因向你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爲,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

4、儘量附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中,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爲,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麼,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名一定要親眼所見。如果借款人利用他人之手來簽署名字,就會導致借條失去證明力,因此,不要接受已經書寫好的借條或事後書寫的借條,必須要求借款人當面書寫借條。

6、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借錢時書寫借條,還錢時書寫收據是每個人都應該知道的常識。一般來說,在債務還清時,債權人會主動書寫收據,也會將直接債務人書寫的借條歸還給對方,若是債權人不歸還的,債務人可以提出將借條歸還給自己的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