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欠錢不還沒有單據該怎麼辦

一、如果有人欠錢不還沒有單據該怎麼辦?

如果有人欠錢不還沒有單據該怎麼辦

有人欠錢不還沒有單據的應該蒐集其他可以證明債務債權關係的證據向法院起訴,證據除了借條,錄音、付款憑證等都可以,而且借據要是原始的,不能經過任何的塗改或者複印等加工。民間借貸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1)借款協議或借據;

(2)借貸關係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償付催告後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催告不還的證據;

(7)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

(8)付款付息憑證。

二、債務糾紛的庭審流程是什麼?

(一)庭審準備,庭審準備的內容包括:

1、傳喚當事人,通知其他訴訟參與人出庭參加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將傳票送達當事人,將出庭通知書送達其他訴訟參與人,傳票和通知書應當寫明案由、開庭的時間和地點,以確保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爲參加庭審做好準備。

2、對公開審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開庭3日前公告當事人的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欄張貼,巡迴審理的可以在案發地或其他相關的地點張貼。其目的是加強新聞媒體和社會公衆對人民法院審判活動的瞭解和監督,確保案件審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正式開庭審理之前,由書記員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等是否到庭,並向審判長報告。同時宣佈法庭紀律,告知全體訴訟參與人和旁聽人員必須遵守。

4、開庭審理時,由審判長覈對當事人,覈對的順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覈對的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工作單位、職業和住所。

(二)法庭調查

(三)法庭辯論,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

1、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

2、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

3、 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

4、互相辯論。

(四)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

其實自己把錢借給對方的時候不應該是隻開單據,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讓對方寫欠條或者打借條。在沒有欠條的情況下,自己肯定也有跟當事人要債的記錄,那不管是透過錄音還是其他的聊天記錄,都要注意儲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