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貸款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爲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爲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爲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爲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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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如果在擔保合同(保證人,區別於物權擔保)有效的情況下,債權人透過訴訟要求債務人、擔保人承擔償還債務的,法院經過對債務人強制執行之後仍然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擔保人對擔保的債務,具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前述爲一般擔保的情形);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嗎 如果是連帶擔保,債權人訴訟後可以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或共同擔保人(相應份額)進行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