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錢被擔保人拿了怎麼辦?

一、還錢被擔保人拿了怎麼辦?

還錢被擔保人拿了怎麼辦?

還錢被擔保人拿了完全是可以透過起訴或者是透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的。擔保人替債務人償還債務後,擔保人可以以其擔保責任的範圍向債務人追償。如果債務人不還款的,擔保人可以起訴債務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人保和物保並存時擔保權的實行規則】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條

【保證人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範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二、給人做擔保有什麼法律風險

1、被控告。如果借款人違約還款,出借人就會控告保證人。不過,保證人承擔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的後果是不一致的。

在一般保證中,出借人找借款人還款未果的,經過訴訟或是仲裁後還是不還的,並且經過法院執行後確定無力還款的,那麼出借人即可轉而找保證人還錢。

而連帶保證的責任較重,借款人到期不還款的,出借人既可以找借款人還錢,也可以直接找保證人還錢,並且不管是追償還是控告都沒有先後之分。

2、被宣判破產。如果保證人的債務超過自己的償債能力,那麼就有可能跟着債務人一樣被宣判破產。

不過,保證人被追償後,可以接着找債務人還款。如果債務人不肯積極還款的,照樣是可以去法院起訴追償的。

在當代的社會擔保人需要承擔的擔保義務,就是按照《民法典》當中的規定,在債務人不能夠清償債務的時候承擔擔保的責任。如果錢被擔保人自己是私吞了,那麼對於債務人來說,可以透過訴訟或者是透過協商的方式要求對方還錢,畢竟根據法律規定這是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