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借條是兩年有效期嗎?

一、 起訴借條是兩年有效期嗎?

起訴借條是兩年有效期嗎?

並不一定,如果借條上沒有寫明還款日期,那麼,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沒有寫明還款時間,訴訟時效是無期限的,訴訟時效最長爲20年。對所寫借條到還款期限超過兩年就失去勝訴權,欠條的訴訟期限就是兩年。《民法通則》第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爲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犯時開始計算兩年內提起訴訟,也就是還款時間計算兩年。借條和欠條都屬於債權憑證,它們的法律效力沒有高低之分。欠款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從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權利人應當在欠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借條是借款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兩年。超過兩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二、借條的書寫事項有哪些?

上述借條範文,在填寫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最好能附一個身份證號碼;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以及支付方式等約定;

5.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6.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7.如數額較大也應註明借款用途,或交付款記錄。

對於借條的出具和法律效力認定,可以依據上述具體的事項來進行處理,在司法實踐中,確實存在部分人員後期存在違約的情況,並且拒不還款等情況,這種情況下可以依據法律上明確規定的程度來進行起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