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

?如今,隨着民間借貸的不斷髮展,隨之而來的也是欠債不還問題的不斷膨脹。對於債權人來講,欠債不還是很惱火的事情,他們急於想知道催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那麼就請大家閱讀小編帶來的下文了解吧。

催討債務的方法有哪些

一、如何催討不當得利債務

不當得利人有義務返還不當利益,利益所有人有權催討。在催討這類債務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債權人只能請求對方返還其所得利益,不能超越這一限度,也不能要求對方賠償自己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不當得利人沒有正當理由而執意不返還其所得不當利益,利益所有人可適用民法通則有關規定追究其民事責任。

3.利益所有人在請求返還不當得利時,如原物尚存,則可請求返還原物。

二、如何催討時效屆滿的債務

訴訟時效屆滿債權人的民事權利存在,但不再受到法律的強制保護,但它仍屬一種“自然債務”債權人可透過其他途徑實現追討目的,一旦追討成功,債務人不得以已過時效爲由提出反悔。

三、如何催討抵押之債

享有抵押權的債權人在催討不成時完全可以利用抵押權的優勢進行催討,但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其設定的目的在於保證債的履行。

2.應保證抵押物的交換價值。

3.行使受償優先權和費用償還請求權。

4.如抵押物被抵押轉讓給第三人,併爲第三人所有時,抵押權人仍可在債務不履行義務時行使抵押權。

四、如何催討有保證人擔保的債務

保證人的責任有一種是代爲履行責任,另一種是承擔賠償責任。

保證人承擔責任的順序是不同的,一種是承擔連帶責任,另一種是補充責任。

在向保證人催討債務時,債權人必須注意兩點:

1.催討的標的只能限於保證的範圍。

2.保證合同是一種從合同,以主合同爲基礎,具有從屬性。

五、如何催討債務人死後遺留債務

債權人催討死去的債務人的債務時,如債務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接受繼承或接受遺贈,則債權人有權向他們請求清償債務(反之,則無權請求清償債務)。但原債務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就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範圍承擔責任,超出部分不負責任。

當繼承人中存在沒有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人時,首先應依法爲其保留必要的生活費用,剩餘的才能用來清償債務。

六、如何催討失蹤人所負債務

債務人失蹤達到一定期限時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失蹤或死亡,當法院宣告後,債權人可將宣告失蹤的債務人的代管人作爲討債對象或將宣告死亡的債務人的財產繼承人或其他取得人作爲討債對象。

七、如何催討對犯罪財產被沒收的債務

債務人由於犯罪而被沒收財產時,爲不使債權人蒙受損失,我國刑法規定,執行沒收財產的判決,對“查封財產以前犯罪分子所負的正當債務,需要以沒收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由人民法院裁定。”但如沒收的財產是贓款、贓物時按有關規定處理,不能用以還債。

八、如何催討法人變更後的債務

法人變更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法人組織機構的變更,主要指合併和分立。

2.法人性質、活動範圍和財產的變更。

3.法人名稱、住所、隸屬關係的變更。

法人變更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利義務應由變更後的法人承受,並擔負清理的責任,債權人應將變更後的法人作爲催款清欠對象。

根據債產生的原因的不同,小編爲各位介紹了八種不同的債該如何進行催討的方式,希望能夠幫助各位債權人順利的要回自己的債權。要是您在實踐中遇到了欠錢不還的情況而自己又無法解決的話,請您及時聯繫本站的在線律師,我們會幫助您解決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