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和身份證怎麼追債?

一、有借條和身份證怎麼追債?

有借條和身份證怎麼追債?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二、債務糾紛起訴之前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民事起訴書。(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都須原告簽字或蓋章)

2、主要證據材料複印件。(1個被告2份,2個被告3份,類推)

3、原告身份證複印件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法定(指定)代理人代爲起訴的應提交本人身份證複印件及與原告關係的證明材料複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沒有身份證的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

4、如委託他人訴訟,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各1份,並同時提供原件供查驗。

5、如委託律師訴訟的,則另須提交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及律師事務所接收委託的證明、函件和律師證複印件。

三、債務糾紛的管轄法院是怎麼規定的?

1、對於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一般是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對於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是不一致的情況,管轄法院爲其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對於是由法人或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管轄法院與公民提起的訴訟案件一樣,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4、對於在同一訴訟中被告有兩個及以上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其各個住所地、經常居住地的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5、因爲合同糾紛而提起的民事訴訟,管轄法院一般是被告的住所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在我們國家,如果民間借貸糾紛發生了,那麼也不需要太過於驚慌,因爲可以透過合法的途徑要求對方返還錢財的,比如可以透過起訴的方式,但是起訴需要遞交起訴狀,還有一系列的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