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如何追討民間借貸?

可以將對方上訴至法院,但是得儘快,法律只有三年的上訴保護時間。如果對方敗訴了依舊拒不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將對方的各種財產進行凍結、扣押,最後依法償還給你。

法院如何追討民間借貸?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範圍。

追討債務時可以和對方簽訂還款協議。如果對方並不抵賴,而只是以種種藉口拖延還款,那麼就可以與其簽訂還款協議,明確還款的方式和期限。如果可能的話,還可以和對方約定如果到期不還的話,可以申請法院就債務人的財產強制執行,並經過公證。如果有了公證的還款協議,一旦到期,債權人就可以依據協議直接請求法院強制執行,免去大量煩瑣的訴訟程序,節約時間和金錢。

(一)可直接到法院起訴。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規定,借款人下落不明的,如出借人能證明借貸關係存在,法院受理後確認借貸關係明確的,可缺席判決,並對其財產執行追償債務。

(二)對於已婚的借款人,根據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出借人可在下列兩種情況時要求“夫(妻)債妻(夫)還”:

1、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爲共同生活或爲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借款;

2、婚前一方借款購置房屋等財物已轉化爲夫妻共同財產的,爲購置財物所負借款債務視爲夫妻共同債務。

但下列情況下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配偶償還借款:1、借款人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以逃避債務爲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債務;

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立從事收入不用於共同生活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

4、一方因賭博、吸毒等非法行爲所負債務;

5、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對於未婚借款人,如出借人能證明其父母家中有其財產,可向法院起訴並申請執行。

很對人都會進行民間借貸,而民間借貸想要追回欠款,會比較麻煩。所以這個時候應該利用法律的手段保護自己,透過向法院起訴,可以凍結欠債人的財產從而將這些財產歸還給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