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不還打官司贏了還是不還怎麼辦?

一、欠錢不還打官司贏了還是不還怎麼辦?

欠錢不還打官司贏了還是不還怎麼辦?

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法律規定,敗訴的度一方如果不按照判決履行法律義務,勝訴的一方可以到人民知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道。只要被執行人有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就行。如果對方卻是沒有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可以在被執行人有了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後,恢復強制執行。就版是說,恩麼時候,權只要被執行人有錢了,人民法院就可以執行。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的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託當地人民法院代爲執行。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函件後,必須在十五日內開始執行,不得拒絕。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覆委託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受委託人民法院自收到委託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執行的,委託人民法院可以請求受委託人民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委託人民法院執行

對於欠錢不還的行爲,顯然是構成了嚴重的侵權行爲,但涉及到財產的處理還是需要結合債務的實際償還能力來進行處理,如果無能力償還的,那麼即使強制也是沒有用的,具體尿毒症中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合法的處理和認定。